工程索赔需专业 针对质证是关键
2019-04-27
工程索赔需专业 针对质证是关键
案情介绍
中国某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简称A)在吉林C市承包中环路项目施工任务。A将其总包的工程项目中沥青混凝土面层摊铺任务,分包给了B施工单位。合同双方约定分包单位开工日期为2010年9月1日。为此,分包单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包括租赁设备、房屋和雇佣人员。但由于总包单位A迟迟没有按时提供相应的水稳基层的工作面,一直无法正常施工,一直到11月1日才能正式开工。于是,B施工单位,将总包单位A告上C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A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没有按时提供给分包单位B工作面,而给B造成的经济损失95万元,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