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程款纠纷导致工资拖欠
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引发纠纷,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
11月30日,记者见到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工程款支付问题受理的薛雷同志,她正在为一桩三年前的“历史陈账”而多方奔走:“非常棘手。外商总部在上海,拒不履行合同,清欠难度大。 ”原来,2007年8月23日,合肥骅晋达置业、麦德龙物业管理(合肥)两公司联合与安徽鸿路钢构公司签订了麦德龙商场外墙维护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合同。审计决算价为134.9622万元,按双方合同约定,竣工决算后付至决算价的95%。然而,现工程竣工交付已有两年多,决算审定也快一年,而工程款只付了80万元。造成鸿路钢构资金周转不开,形成垫资拖欠。
该处清欠办多次上门协调,骅晋达置业负责人陶某某回答:合同是三方定的,工程款支付也必须三方确认,少了麦德龙方面的签字,银行方面无法办理付款手续。当初负责麦德龙商场施工的董某某,商场开业后调回总部上海,他则一推了之:“现在这事已不属我管。 ”而总部上海更是一推干净。 10月21日,清欠办发函敦促两家尽快支付拖欠的工程款,然而一个多月过去,却如石沉大海。
工程款纠纷导致工资拖欠约占欠薪投诉的一半以上,成为欠薪的主要因素。强化工程款及造价纠纷的协调处置能力,从源头上帮农民工们拿到工资是当务之急,该市今年将一批高级造价师充实到清欠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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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田
来源:天津建设工程律师事务所
原文:www.jtcjianz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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