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孙颖)当穿着红色囚服的洪某文在法警的押送下进入深圳中院的刑事审判庭时,他向旁听席上的众多亲友点头示意。对于法庭,他是熟悉的,因为他曾担任东莞市法院助理审判员,而昨日的法庭对于他又是陌生的,因为他这次坐到了被告席上,原因是检方指控他涉嫌多次收受当事人贿赂现金9.4万元,手机2部及礼品一批。他当庭表示不认罪,称其是因为坚持原则才会被当事人陷害。
●检方收受当事人贿赂十万余元
洪某文今年37岁,有着大学文化。检方称,2006年3月至2007年10月,他在东莞市人民法院道滘法庭审理万某枝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的两起工程款纠纷案件中,索取、收受万某枝贿赂现金共计人民币94000元,价值人民币4300元的诺基亚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6500元的惠普手写王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4000元的礼品一批。检方还称,由于担心万某枝投诉,洪某文于去年4月和6月退还万某枝现金人民币92000元。
据了解,因为受贿嫌疑,洪某文于去年11月13日被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11月27日被东莞市人民检察院逮捕。
检方认为,洪某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方秉公执法受人陷害
洪某文昨日称其是受到万某枝的陷害,在庭上他也讲了很多其和万某枝的恩怨,期间还因情绪激动而落泪,法官数次提醒其讲述案件重点。
根据洪某文庭上所称,其和万认识时,其刚到东莞,而其妻子是万女儿的同事,两家经常一起吃饭,关系比较亲密。后来,他作为主审法官审理万某枝的两起工程款纠纷,万多次要求他偏袒万,但他拒绝了,并冻结了其中一起案件,因此双方关系陷入僵局。万某枝还到纪检部门举报他故意拖延案件审理,并称工程造价认定的鉴定费用收取过高。
洪某文称,万某枝将两家一起消费的12.4万元餐饮和浴足消费及其他一些礼品费用共计20余万元列了一张清单,跑到他所在法院领导处向他索要。在领导的调解下,他同意承担12.4万元的一半共6.2万元,并将其退还给万某枝。不料万某枝将这6.2万元作为他办不成事的退赃款。
而对于另外的3万余元,洪某文称完全没有这回事。
洪某文的代理律师也认为,给万某枝的钱不能作为退赃来看待,只能算作双方的民用借款的偿还。该律师还提出,所有证据由当事人万某枝提供,且证人全部与万某枝有利害关系,因此不足采信。此外,该律师还称,检方指控的惠普手写王手机是洪某文委托万某枝的朋友从香港代购的,已付过钱,没有证据显示是万向洪行贿的。
而检方则表示,行贿、受贿过程本身很隐蔽,双方共同花费12.4万元用来餐饮和浴足本身就很说明问题。
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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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田
来源:天津建设工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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