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噪音纠纷概述
在我国,城市中的噪音污染纠纷已成为一个比较集中的问题,并呈增多趋势。噪声指的是非自然固有的并且超出了一定限度的声音。噪音污染的最大特点是感觉性公害,它影响人们的工作、学习和休息,危及人们的健康。研究资料表明,噪音在45dB(分贝)可影响人们的睡眠;60dB的突然噪音会使大部分熟睡者惊醒;65dB时对工作、学习有影响;80dB以上的噪音使人感到精神不易集中,影响工作效率,妨碍休息和睡眠;严重的噪音会引起一系列生理和心理反应,造成各种疾病;175dB的噪音可以致人死亡。此外资料显示,噪音对儿童的影响尤其大,是造成儿童聋哑的病因之一。据临床医学资料统计:如果儿童长期生活在80dB以上的环境中,造成聋哑的可能性达50%;同时,在吵闹环境中生活的儿童,其智力发育要比在安静环境中的儿童低20%。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不得超过55dB、夜间不得超过45dB;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不得超过60dB、夜间不得超过50dB。
相邻噪音纠纷的种类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建筑施工噪声。如建筑公司不分昼夜施工,搅拌机、打桩机等设备产生的强烈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的生活和休息。二是生产经营性噪声。如与居民住宅楼相邻的饭店、歌舞厅、夜总会整夜发出各种噪音,使得周围居民不得入睡;工矿企业发出的噪音,使得周围养殖场内动植物减产或死亡。三是住宅装修噪音。如对装修材料的敲击、切割、打磨等噪声,以及对建筑结构改变过程中的敲击、钻孔等施工噪声。这些噪音对已入住的邻居是一种干扰。四是生活噪音。如在午睡或半夜的时候大声说话、开大功率的音响、行动时发出巨大声响等,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
作者:小田
来源:天津建设工程律师事务所
原文:www.jtcjianzhu.com
版权声明:本文为天津建设工程律师事务所整理,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