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2019-04-29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高校: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高等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高等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实际,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试行。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六年三月十六日上海市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