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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

来源: 时间:2019-04-27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发布文号: 穗办[2001]1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建委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有形建筑市场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有形建筑市场的意见市委、市政府:   我市自1997年5月在全省率先成立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来,由于各级领导重视、支持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不断加大对市场规范管理与监督工作力度,推动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以下简称招投标)制度的建立,实现了工程承发包从隐蔽到公开、从无序到有序的根本性转变,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但目前仍存在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专业工程进场率低、招标面比较窄等问题。根据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有形建筑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顺管理体制   抓紧解决交易中心与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问题,实行机构分设、职能分离,并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规范市场运作,强化监督管理。同时撤消各区设立的建设工程交易机构,将区属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和专业工程的招投标纳入市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统一运作。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一)抓紧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有形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工作的现有法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通过清理,要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规制度的具体意见。   (二)抓紧修订重要的规章制度。市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修订完善广州市《建筑工程招标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细则》、《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比办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三)抓紧建立急需的规章制度。根据当前市场运作和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抓紧制订关于《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监督工作的措施》、《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的规定》、《对评委资格审查的规定》、《建设工程招标人交易行为的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运作和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管好市场重要环节   (一)加强工程进场管理。对于应进交易中心招投标的建设工程,特别是专业工程,要研究制订相应的措施,严格招投标纪律,保证全部进场交易。对此,建设单位特别是专业工程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促进上述工程进场交易。   (二)加强投标资格管理。要改变目前采用“摇珠”选定投标队伍的做法,采用在资格预审中择优的办法确定投标队伍。要正确处理鼓励先进与遵守市场规则的关系,积极探索奖励优质工程的新办法。   (三)加强评标工作管理。招投标管理部门要针对评标工作暴露的问题,根据各类工程的不同特点,抓紧制订几种科学合理、严密细致、切实可行的评标办法,供交易中心选用。要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招投标文件的审查,防止违规违章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严格规定专家入库的条件,保证各种类型专家的素质,并做到合理配备。加强对专家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素质。强化对专家的动态管理,建立专家评标档案和违规处罚规定,定期考核,“择优淘劣”,确保专家公正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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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田

来源:天津建设工程律师事务所

原文:www.jtcjianz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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